新疆購新能源汽車將免購置稅 可享通行便利

從2016年開始,各地州市選定3-5批試點城鎮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自治區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

新疆購新能源汽車將免購置稅 可享通行便利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將把公交、出租、環衛、公務、郵政、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

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分階段實施目標:2015年完成總體部署,從2016年開始,各地州市選定3-5批試點城鎮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自治區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擴大應用規模;到2020年,試點城鎮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達到一定規模,在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網絡化,基本覆蓋試點城鎮主要公共服務場所、車輛密集區域、商住小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數量適度超前,充電站與換電站相結合、快充與慢充相結合的合理布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文 件

新政辦發〔2016〕10號

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自治區經信委起草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已經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月26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加快我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動節能減排和大氣污染治理,促進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國家戰略,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政府扶持相結合,建立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加快培育市場,完善運行機制,形成區域協調、布局合理、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格局,促進我區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競爭相結合。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逐步完善相關政策和配套設施,促進形成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和充電運營服務,不斷擴大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

堅持公共服務與個人消費相結合。把公交、出租、環衛、公務、郵政、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擴大公共機構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規模,通過示范推廣增強社會信心,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個人消費,形成良性循環。

堅持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相結合。以推廣應用為契機,在現有汽車產業基礎上,通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力爭在新能源汽車研發和制造方面有所突破,發展與國際通行技術標準銜接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同時,積極引進國內新能源汽車和零部件生產企業,提高新能源整車及關鍵零部件技術研發水平和制造能力,促進我區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

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分階段實施目標:2015年完成總體部署,從2016年開始,各地州市選定3-5批試點城鎮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自治區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以后逐年擴大應用規模;到2020年,試點城鎮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達到一定規模,在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50%,公共機構及事業單位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網絡化,基本覆蓋試點城鎮主要公共服務場所、車輛密集區域、商住小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數量適度超前,充電站與換電站相結合、快充與慢充相結合的合理布局。

通過推動技術創新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形成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整車生產和關鍵零部件制造能力,帶動電機、電池、電控、充電設施及汽車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二、加快充電設施建設

(一)加快基礎配套設施規劃和建設??茖W規劃充換電站、快慢充電設施布局。根據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種類和數量等,依據城市規劃編制本地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設施建設規劃,對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統籌規劃、統一布局,充分考慮電網實際承載能力??茖W確定建設規模和選址分布,適度超前建設。積極利用城市中現有的場地和設施,推進充電設施項目建設,完善充電設施布局。形成以地州市為中心,縣級重點鄉鎮為支點,主要公路沿線為鏈條的充電站網絡。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并對設施的建設和后期維護給予補助。

(二)明確充換電設施建設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市場競爭的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并以專業化運營公司為主體,進行運營和管理。各地、州、市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城市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電網企業要做好相關電力基礎網絡建設和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有自建自用需求的用戶,在符合統一規劃的前提下,經批準可自建充換電設施并負責維護,電力等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維護等相關工作。